园林植物在景观设计中应用的原则
(1)因地制宜、适地适树原则
园林植物是有生命力的,每一种植物对其生态环境都有特定的要求,在利用植物进行城市景观设计时必须先满足其生态要求。因此,在城市景观设计时,应根据立地条件,结合园林植物的自身特点和对环境要求来设计,使植物本身的生态习性和栽植地点的环境条件一致。这就要求设计者在对设计场地的环境条件(包括温度、湿度、光照、土壤和空气)进行勘测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具体的种植设计方案。种植设计方案应体现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地域特点。不能盲目引进推广外地园林植物,而应注重开发和应用本地园林植物。
(2)生物多样性原则
在城市景观设计中,应充分考虑物种的生态位特征,合理选配植物种类,形成结构合理、功能健全、种群稳定的群落结构,以利种间互相补充,既充分利用环境资源,又能形成优美的景观。要使城市景观稳定、协调发展,维持城市的生态平衡,就必须保证生物的多样性。
(3)艺术性原则
园林植物配置应遵循美学原理,重视园林的景观功能。在遵循生态的基础上,根据美学要求,进行融合创造。城市景观设计中,植物的树形、色彩、线条、质地及比例都要有一定的差异和变化,但又要使它们之间保持一定相似性,引起统一感,同时注意植物间的相互联系与配合,使人具有柔和、平静、舒适和愉悦感。不仅要讲求园林植物的现时景观,更要重视园林植物的季相变化及生长的景观效果,达到“步移景异,时移景异”,创造“源于自然,胜于自然”景观效果。
(4)经济性原则
园林植物景观以创造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要目的,景观规划设计院,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增加投入。在城市景观设计时须遵循经济性原则,从种植成本和后期管理费用双重考虑,以少的投入获得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花境设计首先是确定平面,要讲究构图完整,高低错落,一年四季季相变化丰富又看不到明显的空秃。配置在一起的各种花卉不仅彼此间色彩、姿态、体量、数量等应协调,城市道路景观规划设计,而且相邻花卉的生长强弱、繁衍速度也应大体相近,植株之间能共生而不能互相排斥。花境中的各种花卉呈斑状混交牞斑块的面积可大可小,但不宜过于零碎和杂乱。几乎所有的露地花卉都能作为花境的材料,但以多年生的宿根、球根花卉为宜。因为这些花卉能多年生长,不需要经常更换,养护起来比较省工,还能使花卉的特色发挥得更充分。设计者要了解花卉的不同生长习性,选择不同种类合理搭配,使花境具有持久和良好的观赏效果。